朱庆和,1973年2月生于山东临沂,毕业于东南大学社科系,诗人、小说家,现居南京。中国作协会员,江苏省作协签约作家。出版小说集《山羊的胡子》、诗集《橘树的荣耀》,曾获第三届紫金山文学奖、首届雨花文学奖等。
近日朱庆和最新诗集《我的家乡盛产钻石》由韩东主编的“年代诗丛•第三辑”推出。以此为契机,朱庆和接受母校人文学院教授张娟采访,畅谈自己对文学的理解和南京城市文化氛围与东南大学求学经历对其创作的影响。
问:朱庆和老师好,你作为东大的优秀校友,是什么契机促使你来到东大求学呢?在东大学习期间,学校对你的创作和生活有何影响呢?回忆起上学时光,你有值得回忆的事情和我们分享吗?
答:张老师好,我毕业于东大,但“优秀”两个字实在是不敢当,自惭形秽。
当初来东大,是被调剂来的,当时高考志愿填的是南大新闻还是中文忘记了,山东是在高考前填,因为分数不够南大,不知为何就被东大录了,也算是跟东大有缘。在专业方面,我不是个好学生,但也不是差学生,没有挂科的,还顺利毕了业找到了工作。
上学期间因为喜爱文学,图书馆和阅览室是我常去的地方,文学期刊和书籍非常多,关键问题是随着阅读的深入,凡是我想要看的,特别是相对陌生一些的作家作品,那里都能找得到,一个工科院校,这实在是太了不起了。现在回想起来,要感谢母校,给了我四年自由而快乐的阅读时光。
还有就是,东大的氛围好,自由、包容,一心为学生着想,可以说说两个事,一是申请学位的事,因我们所学专业在我们这届之前拿的是法学学士学位,但当时我们所学的很多课程都是经济学方面的,为了毕业时好找工作,所以向学校申请经济学学士学位,没想到学校竟然答应了。还有一件事印象深刻,我们班上有个同学叫汪新华,特别喜欢哲学,几年下来觉得学有所成,他说要在学校办个讲座,我们就替他申请,结果学校竟然又答应了,我们一起写海报张贴在校园、宿舍区,讲座在如期举行,记得是在五五楼的阶梯大教室,来了不少同学,还有老师,搞得挺成功的。后来这家伙考上了北大哲学系的研究生。
问:毕业后你留在江苏省地震局工作,韩东老师称你是一位书写故土家园的“办公室大师”。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写作的呢?你工作后笔耕不辍的动力在于什么?
答:“办公室大师”这个称号是韩东老师的创造,实际上是对小职员业余写作的一种戏称,比如卡夫卡、佩索阿等,他们才是“办公室大师”,韩东老师这么叫我,算是一种鞭策,他对文学后辈总是不遗余力地拔高鼓励。
写诗对我来说,是个意外。大学时尝试写过小说,目的是毕业后能进报社或杂志社,结果一个字也没发表。毕业后到了单位才开始写诗,写诗顺手了,小说也能写了,结果持续到今天,也快三十年了。
这么多年,既写诗歌也写小说,间断过,但没停下来,我想首先是因为热爱。为什么热爱?因为写的东西都是我想自主表达的。一个人,一张纸,一支笔,自由地书写,没有谁能束缚你。那时年轻、精力无限,下班后经常跟同学同事朋友喝酒,即使这样,仍然有大把的时间来挥霍,我常在深夜看书、写东西。
问:韩东老师,还有南京的诗人群体,对你的创作是否产生影响?这些影响表现在哪里?
答:具体说是“他们”诗群,可以说是给了我文学上直接的营养,并启发了我的写作。概括来说,就是对人的真实境遇的注视和表达。展开来说,也没细想,就是无论是诗歌还是小说,都要弃绝那种凌空蹈虚的写法,不玩虚的,抓住真实的人性,且怀有希望。这种写作观曾经对我的职业道路也产生影响,有一度还想到辞职写作,因为那时认为在一种安逸状态下的写作很难保证作品的质量,但最终没有下定决心,只是觉得没有他们的才华和自信。
问:你的诗歌中充满对“家园意识”的书写,父亲、母亲、妻子、女儿,以及影影绰绰的村舍、若隐若现的集市……由记忆构成的现实图景推动着你一次次回到他们中间,这种家园意识的书写的诱因是什么呢?你之前说过自己对童年记忆的情有独钟,请问在城市生活多年,为何你对记忆中的家园念念不忘?在南方生活多年,你如何看待诗歌中的“南京”?
答:我的诗歌写作从来不是主题先行,只是因为记忆中的童年和乡村唤醒了我,因为熟悉,也最容易上手,一个个场景或片段在笔下得以复活,但它又不是简单的童年和乡村的再现,它是另一个世界,算是我的一个精神家园。
我性格上喜欢慢的节奏,喜欢一个人独来独往,就像《下山》这首诗中说的“我喜欢一个人爬山”。所以说,虽然在城市生活多年,从来没感觉身心上的融入,真的,虽然我脱离了农业劳作二十多年,但从本质上说,我仍然是一个农民。
我也写了一些呈现南京的诗歌和小说,诗歌多一些。最早有一首《到了卫岗就得住下来》,还有《小镇上的外乡人》,写的都是我工作的地方,卫岗和孝陵卫。有一首《慢》,里面出现了总统府、高家酒馆、兰园、玄武湖,都是南京的一些景点或地名,在诗中我跟老朋友相见。还有一首《快》,也是写南京的。《忧伤不值半文钱》里的城门也是南京的。这些地名不重要,没有特别突出南京这个城市的独特味道,重要的是诗里有人,是人在南京,包括自己,朋友,同学,一个异乡人,一个卖葡萄的,一个乘坐地铁的。在诗中,我没有把南京形容得多美,或者多有历史感、厚重感,它只是我生活的场域,一个背景,一个暂安之地,一个随时都可能逃离的地方。按理说,长久生活过的地方,都算是家园,南京也待了二十多年了,但我无论写过去还是当下、乡村还是城市,实际上都在描绘一个精神上的安歇之所。
问:你的诗歌语言往往真挚而质朴,具有白话性和日常性,在语言趋向雕琢的今天,你能否谈谈自己的语言观?
答:语言不是人身上的外衣,它就是人的精神内核。使用日常性的语言书写,就是一种表达习惯。为什么不用书面语来表达,是文如其人吗?不知道。我想跟受到的熏陶大有关系。我没有什么语言观,只是在写作的过程中,进行自我辨别与确认,追求语言上的朴素、不矫饰。但即使这样,语言也仍然具有迷惑性,往往词非达意。
问:你的很多诗歌中涉及到“命运感”,比如在《山那边的穷亲戚》中,走到最远的地方是一只具有命运迷幻色彩的陀螺。你在人生的不同阶段对于“命运”的看法是否有所变化?
答:人是偶然被投放到这个世界上来的,从生到死,必然要经历一些事情,构成一个叫“命运”的东西,即使是被动的,无常的,那也只是一种世俗的评价指标。生而为人,我还是强调人的自主性,保持一种定力,尽量做到坦然面对、宠辱不惊。青年时期就定型了,到现在对人生或者是命运的看法都没变。
问:韩东老师曾说诗歌在你这里成为了“某种光照的必然或者必须,感人至深”。请问你是如何做到将生活中的“痛感”转换为诗歌中的审美经验呢?
答:人都是在表达自身,以文字来确立精神性的自我。这使我想到了我的爷爷,他活了一百岁,他在九十岁时突然想起来要把这辈子经历的事说一说,就开始写了,三万字的样子,我给整理出来,取名《百岁老人自述》,现在存在我们的村史馆。通过读他的《自述》,感觉他虽然离去了,但精神留下了,也就是把他自己的精神立起来了。
写来写去,我写的都是自己,写别人也是写自己,写的是过去的自己,未来的自己,想象中的自己。写我的痛感,写我的快乐,写我的喜乐哀愁。我在构思以及在写的过程中,都没有强调要达到什么效果,要感人啊要深刻啊什么的,它只是在呈现。也就是说,这种“转换”不是文本意义上的“转换”,只是如何叙述上的“转换”,从芜杂的场景或事件中提取,形成一种诗意的景观。我感觉诗歌,或者是我所理解的诗歌,所要做的全部事情就是“呈现”,呈现就够了。
问:在诗集《我的家乡盛产钻石》中,你采用编年的方式,将自己迄今为止的诗歌分成了五个时间段,把自己从青年到中年的每个节点都被诚实地展现给世界。这种诚实是否是你“我的哀伤渐渐成为一种日常”这种豁达人生观的体现?
答:区别于第一本诗集《橘树的荣耀》,这本诗集采用编年的方式,五辑即五个时间段,的确都是一些节点。第一辑是上世纪末尾、互联网兴起写诗的三年。第二辑是新世纪开启的一段时间,第三辑是女儿出生后的几年,第四辑是儿子出生后的四年,第五辑是疫情以来的五年。采用编年的方式,可以看到一个整体的写作脉络以及其间的一些变化。这是否是诚实的表现,真不知道。 “我的哀伤渐渐成为一种日常”这种豁达人生观,也谈不上,只是觉得,人无论有什么样的情绪,最终都会淹没在时间的河流中。还有就是,每当从诗中返回到现实,就会有一种无力感,当然写诗不是为了追求真相,但现实中有一个坚硬的核始终触碰不到,不得要领,觉得非常羞愧,同样回到老家,想想自己写的那些诗,也是一样的心情,真的很悲哀。所以从这个层面来说,写作又是不自由的。
问:你之前说,作为诗人最大的“抱负”就是,写完一首诗,然后对自己说,你可以去死了。你目前最满意的诗作是哪一篇?能否分享一下当时的写作心路呢?
答:写完一首诗,然后对自己说,你可以去死了。这当然是一句玩笑话,意思是,只要能写出一首传世之作,死也值得。毋庸置疑,志向在此的都想写出传世之作。但能否传世,谁也做不了主,时间说了算。
写诗至今,较满意的也就是能拿得出门的有一些,三、四十首的样子,大概占总数的十分之一。早年写过一首《乡村》,诗探索的陈亮看了后说喜欢,就让我写一段此诗的缘起,发在诗探索公号“一首诗的诞生”栏目上。抄录在此。
《乡村》
雨后的村庄显得更轻也更温良
通向田间的小径同时通向了天堂
一家人从屋檐底下走出来
孩子们就像父亲手中的稻穗
稻粒上的雨水不时滴到了他身上
地上的蚂蚁比雨前更为忙碌
父亲对孩子们说了些什么
它们不去关心,这不是它们的事情
黑骑士们只是一边奔走
一边唱着古老的谣曲
“人间的收成一半属于勤劳,
一半属于爱情。”
村里漂亮的蝴蝶已经穿着裙子
在田间飞来又飞去
河里的鱼群也都跳上了岸边
它们更喜欢岸上的生活
可父亲还在那里固执地说下去
“我什么也不能留给你们,
也无法留给你们。”
不走运的父亲就这样一直鞭打着
用话语一直鞭打着他的孩子
人们看见古怪的一家人朝稻田里走
通向田间的小径同时通向了天堂
雨后的村庄显得更轻也更温良
在这里,要谈谈我的父亲,因为他是这首诗的主角。
他是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的高中生,自视甚高,脾气有些暴躁。自我记事起,他就在工厂工作,不苟言笑。那个年代普遍都很穷,但我家因为孩子多,一直在挣扎度日。
当我成年之后,回想起幼年时的事情,父亲为什么整天忧心忡忡,为什么一喝醉就发脾气,为什么面前突然间多了这么多孩子,他的梦想是什么,到底是什么东西羁绊了他。这一个个疑问,促使我想还原彼时真实的父亲。
以上即我写此诗的背景。我二十五岁开始写诗,从我最熟悉的童年开始,从最个人的乡村经验入手。记得当时写了一批,《清晨之歌》《一块麦地,一片鱼塘》《甘薯地》《以褫夺的方式》等。这首诗具体写作日期忘记了,应该是夏天,一场漂泊大雨唤醒了我,让我返回到多年前夏季的雨后。
大雨过后,溽热的村庄变得清新、轻盈,这是难得的消闲时光,人们一般都不去田里,除了个别低洼的田地需要去排涝。但是父亲必须要去,因为田里的莠草快把稻子吃光了,同样,开始疯长的孩子们逐渐成年,哥哥都像莠草一样,看不出什么前途,也实在让他忧心。
雨后,跳到岸上的鱼,穿着花裙子的女孩,搬家的蚂蚁,古怪的一家人朝田里走,这一个个场景不是同时出现的,但记忆让它们叠加在了一起。其中这么几句:黑骑士们只是一边奔走/一边唱着古老的谣曲/“人间的收成一半属于勤劳,/一半属于爱情。”突然间从脑袋里冒了出来。最初我写诗有个习惯,忌用大词,比如“爱情”“未来”什么的,就是尽量不用一些比较空、比较虚的宽泛词语。但当时写着写着,脑子里就窜出了这句,黑骑士、古老的谣曲、勤劳、爱情,落实到了文字上,倒也不差。
其实,这首诗描写了一个失败男人的形象。后来看到一部印度电影《大路之歌》,让我想起了这首《乡村》,深有感触。我幼时尽管家里找不到一本书,但实际上父亲挺有学问(在小时候的我看来),从工厂回家,他就会去田地里干活,一边干活一边讲故事,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一度让我们忘记了疲劳。
有人说我是乡村诗人,写田园诗,没问题,但我不是你们所说的那种,因为我的抒情跟你们认为的不一样。
问:东南大学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的大学,但是东南大学却逐渐形成了一个诗人群,历史上陈梦家、卞之琳都和东南大学有关,当代诗人除您之外还有诗人于小韦、朱文、吴晨骏、姜耕玉、王珂、赵思运、得一忘二等人。你如何看待这个现象?
答:一个工科院校出现诗人群这个说法,至少说明两点,一是人是有各种可能的,二是诗歌前辈对于后辈的启发、代际与传承也是有的。远的不说了,就说当代诗人中,于小韦、朱文、吴晨骏,都属于“他们”诗派的,最早阅读到他们感到亲切,也直接促使我有了写诗的念头。记得上学时听过姜耕玉老师的诗歌课,说明东大的人文教育一直很重视,现在还有王珂、张娟老师,等等,都是良师益友,一堂课、一句话,都可能会成为学生在文学创作上的一个指引。赵思运因为是山东老乡,在他做东大博后时就认识了,他诗中的诘问与反叛使我受益良多。得一忘二既搞翻译,也写诗,关注他公众号,经常读。
问:你觉得工科教育和后来走向诗歌写作之间有内在的联系吗?当人工智能快速发展的今天,你如何看待人工智能和诗歌写作的关系,你觉得AI写作的诗歌可以取代人的创作吗?
答:在东大,于小韦做建筑模型,朱文、吴晨骏都是动力系的,我是社科系,都不是中文系出身,如果这与诗歌写作之间有内在联系的话,那就是,诗歌写作与专业没有什么关系。写诗门槛低,人人都能写。三百六十行,行行出诗人。
关于人工智能和诗歌写作的关系,谈的人太多了,我也不太懂,不想去深究。我觉得AI一旦具有了人的思维,能取代人的诗歌创作,这不是没有可能。随着脑机接口技术不断成熟,带来的认知和创造力提升,其作品不知算人的还是AI的。我的建议是,作为一个人,从现在就拿起笔去写吧,无论写什么,每天写一点,多年之后,你会发现,那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也算是人类最后的遗产。
采访人:张娟: 东南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整理:杨晴晴:东南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学生
校对 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