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自2025年5月3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若干措施》提出,到2027年,初步形成可持续发展、领跑发展格局,通用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和产业应用全国领先,培育若干具有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人工智能企业,全省规模以上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营业收入超1万亿元。到2030年,全面形成可持续发展、领跑发展格局,通用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和产业应用全球领先,培育出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人工智能企业,全省规模以上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营业收入超1.2万亿元。